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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樟树市志〈樟树人物〉》编纂方案
  一、指导思想
  永载樟树人物,丰富樟树文化,弘扬樟树精神,展示樟树风采,增强对外交往,加快樟树发展。
  二、征集对象
  1、古代樟树籍著名人物;
  2、近代樟树行政区域内出生、已定居樟树行政区域内、或一生在樟工作至退休并已定居樟树的人物(根据本人或亲属意见确定);
  3、当代樟树籍在外和在樟各行各业符合征集条件的人物。
  三、征集条件
  1、党政军警界:
  (1)现任樟树市四套班子正副职领导(含非樟树籍);
  (2)曾(现任)担任过副处(副团、副县)级以上领导实职的人物;
  (3)全国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及相当级别人物(含解放前)。
  2、科教文卫体艺界:
  (1)副高以上职称(含相当级别)或博士以上学位(含就读者)获得者;
  (2)国家级协会、学会成员,省级以上竞技项目三等奖以上获得者;
  (3)无技术职称但有科技发明、科研成果等获省级成果三等奖以上获得者;
  (4)全国劳模、五一劳动奖章、全国先进工作者、军、警一等功以上、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;
  (5)全国行业比赛获奖者或独特技艺名列全省前茅的世家能工巧匠。
  3、经济界:
  (1)市内: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、年纳税50万元以上的个私(民营经济)企业(公司)法人代表;
  (2)市外: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个私(民营经济)企业法人代表和著名企业(公司)法人代表;
  (3)在全国、省级有影响的经济界、企业界知名人物;
  (4)对本市经济、社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物(如:一次性捐款、物10万元以上或累计捐款、物100万元以上;1990年以前一次性捐款、物1万元以上或累计捐款、物10万元以上)。
  4、综合界
  (1)华侨、港、澳、台人物征集条件与上述等同,特别支持单位、个人、特殊正科实职、著名华人特载;
  (2)解放后曾担任过樟树市(清江县)四套班子正职的市外籍领导以表格形式列载;
  (3)已确定为革命烈士的。
  四、征集要求
  1、凡符合征集条件的征集对象请自撰(亲属或故前单位代撰)自传(简历),自撰力求全面、真实、简洁(按级别或职称等条件限600-1000字以内);
  2、自撰内容和要求详见自撰表与说明;
  3、每人须随表寄交2张两寸正面免冠彩色或黑白照片;
  4、每人可将自己题词、格言、座右铭等(限50字以内)自迹体随表寄交,经编委会研究同意按原迹排印;
  5、获奖、学历、论著等证书,请复印二份随表寄交。
  五、编纂计划
  1、《樟树市志〈樟树人物〉》卷拟征集古代人物200名左右,现代人物1600名左右,征集人物相片1600张左右,文字150-200万字,拟用128克以上铜版纸、国标16K开本、精装印制、购配CIP书号出版,面向社会发行。
  六、明确责任
  1、乡镇(街道)负责本地籍(现行政区域)征集对象(人物)的信息、资料征集、审核、打印、走访、联络、汇总、报送工作;
  2、市直及省、宜春市驻樟单位负责本单位范围内征集对象(人物)的信息、资料征集、审核、打印、走访、联络、汇总、报送工作;
  3、编辑部负责协调、指导、重点走访、资料审验、汇总及全书编辑出版工作;
  4、乡镇(街道),市直及省、宜春市驻樟单位应加强联系和协调,避免遗漏与重复。
  七、时间安排
  1、乡镇(街道)单位完成时间:2006年3-7月;
  2、市编辑部完成时间:2006年8-10月;
  3、编委会编纂出版时间:2006年11-12月。
  八、汇总联系
  江西省樟树市史志办公室(编辑部)
  地  
址:樟树市人民政府大楼603-605室
  邮  
编:331200
  联系电话:0795-7330323
  传  
真:0795-7333473
  网  
址:中国药都信息网(www.yaoducn.com)
  电子信箱:樟树市志编辑部(zsszbjb@126.com)
  开户银行:樟树市工商银行
  收款单位:樟树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
  帐  
号:1508210109026315601
  联 系 人:王剑平 (13970516018)